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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卢希望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
张恒、蒋晓静、颜森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宝生、张玉华、王宏召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遂殿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海德民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