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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王志宏主持黄河列席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3-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3月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宏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成、萧楠、王宏伟、牛艳伟,秘书长尚根法出席。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河,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符合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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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许昌市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许昌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草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指出,围绕《许昌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草案)》,各位委员提出了高质量意见建议,会后要认真梳理、充分吸纳;同时,要通过调查研究、座谈、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持续修改完善草案,不断提升立法质量,为后续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会议指出,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依法行政,连续三年对该项工作开展监督,市政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成功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下一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法治底线,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以坚实法治保障护航全市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本届以来连续4年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去年组织省、市、县三级代表对环保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调研,并围绕大气污染防治依法作出重大决定,目前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希望市政府提高政治站位,针对存在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全力推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同提升。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议,审查、研究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