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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2-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6年2月9日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志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两融五城四跃升”战略部署,落实“两个更加注重”重大要求,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职能作用,全面履职、勇于担当,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为实现我市“十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