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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集中供热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5-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5月27日至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审查批准了《许昌市集中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集中供热事关群众冷暖,是重要的民生事业。近年来,许昌市委、市政府注重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作。截至2024年年底,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入网面积2700余万平方米,各县(市)基本实现集中供热。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入推进,国家对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治理和政务服务理念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都与时俱进地发生变化,集中供热工作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须通过制定出台一部适应新形势下集中供热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来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为我市集中供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7章42条,主要内容涵盖规划建设、供热用热、设施保护、应急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条例》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完善了集中供热工程在规划审批、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方面的要求,重点围绕集中供热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的住宅小区配套供热设施建设质量不高、管护责任不清晰及供热温度不稳定、供热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细化规定,将对规范供热用热行为,保障广大热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集中供热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相关服务保障和执法部门开展《条例》宣传工作,确保广大市民群众全面了解《条例》内容,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切实推动《条例》内容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