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许昌市政务服务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对《许昌市政务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昌市集中供热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许昌市集中供热条例》,按照程序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许昌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昌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宜。
会议指出,文物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把许昌全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会后,有关委室要认真整理吸纳委员所提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及时印发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研究处理工作,研究处理情况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4月2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议,通过了2025年接待代表日工作安排、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农村供水“四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研究了举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