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作出的相关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将8件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议案作为议案处理,其余9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就议案办理工作,议案审查委员会提出建议,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法治保障。二是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认真办理代表议案,邀请提议案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和立法座谈会、研讨会、论证会等活动,及时向代表反馈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把办理代表议案与编制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地方立法计划结合起来,对拟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地方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的法规议案,认真做好立法前期的准备工作和法规草案起草的提前介入指导工作,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夯实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