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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部协同立法——《许昌市贾鲁河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2-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1月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许昌市贾鲁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28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许昌和郑州、开封、周口四市的贾鲁河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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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鲁河支流双洎河自然风光


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是我市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一次跨行政区域协同立法实践,是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2024年重点推进的立法项目。

四市协同立法既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又是加强贾鲁河流域协同保护和综合治理的现实需要,必将为贾鲁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全面有力的法治保障。

贾鲁河许昌段位于鄢陵县彭店镇,主河道长1.32km。针对贾鲁河许昌段干流短、流域面积小的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贾鲁河支流双洎河、康沟河,着力加强贾鲁河流域保护;针对我市水资源短缺的实际,《条例》从污水处理、水资源开发利用、农业节水等方面优化水资源配置,推动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针对贾鲁河保护中存在的在禁止区域游泳、垂钓,在堤顶、堤肩、堤坡开垦或者种植农作物等突出问题,《条例》设定罚则。《条例》的出台,对于统筹解决贾鲁河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