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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大常委会 任免名单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1-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4年11月5日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胜利为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孙邈为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陈宇飞为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

赵辉为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春香的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大幸的许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刘丽君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磊华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连红举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焦重阳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姚永丽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靳要攀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肖永强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晖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兵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董龙华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吴文佳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洁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武志强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姚永丽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晖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兵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朱耀宇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董盼利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