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许昌市贾鲁河保护条例》。会议指出,开展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贾鲁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防御洪涝灾害、保障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观需要。会后,有关委室要高度重视,按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城乡融合发展“5+1”改革任务推进情况报告、自然灾害应对工作情况报告、许昌市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许昌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通过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听取审议的议题事关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会议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联动监督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