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王志宏主持 张庆一等列席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8-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8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宏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成、萧楠、刘林波、王宏伟、牛艳伟,秘书长尚根法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庆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艺林,以及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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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楼阳生同志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会议表决通过了《许昌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许昌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许昌市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通过了关于终止张学安、王伟娜的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关于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通过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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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指出,一要深入学习领会,把握核心要义。在学深悟透全会精神上持续下功夫,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要聚焦重点发力,依法履职尽责。全力服务改革,积极推动改革,主动参与改革,不断探索符合许昌实际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实践、新做法。三要强化自身建设,展现人大担当。坚持政治引领,不断提升能力,持续改进作风,推动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8月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主任(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拟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通过了《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关于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办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融合发展“5+1”改革任务推进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等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