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我市召开《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成出席。
会上,宣读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此次执法检查的检查重点是,《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情况;《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文明行为规范养成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落实情况,文明执法和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动员会后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工作步骤开展执法检查。
李成强调,一要认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必要性。此次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监督职权的具体体现,是对《条例》实施情况的全面评估。二要理解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执法检查深入查找问题、剖析研究、妥善解决,与时俱进的完善修订《条例》,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创建成果。三要注重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以敢于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此次执法检查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