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在肩,责任如山。翻开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履职日志,跃然眼前的是一幅幅聚焦中心大局、彰显人大担当的生动画面。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
这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度聚焦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紧跟“党心所向”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理论清醒坚定思想自觉,以对党忠诚提升政治自觉,以使命担当强化行动自觉,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启动以来,坚持对标对表,精心组织推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聚焦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与四川省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借鉴外地工作经验,结合我市人大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从立法、监督、决定、代表工作等方面提出17条落实措施,推动全市重大发展战略落实落地,得到市委充分肯定。不断强化“以一域服务全局”工作理念,扎实开展“万人助企联乡帮村”,认真落实电气装备、铝镁合金等产业“链长”职责,确保市委安排的重大任务在人大系统有行动、有落实、有成效。
紧扣“发展所需”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扣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形势任务,立足人大职能,深度融入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在实干中彰显人大的担当。
强化法治引领,促进良法善治。强化立法统筹,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顺利完成《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一审工作,围绕餐厨废弃物管理、停车管理、农田水利设施等6个立法调研事项,深度谋划立法储备项目。加强基础建设,选聘63名立法顾问,建好用好3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个立法研究基地。维护法治统一,围绕我市开展立法工作以来制定的9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五年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完成行政诉讼法、监督法等12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修改意见91条,为国家、省级立法提供参考;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常委会监督计划,实现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电子报备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融合监督服务,凝聚发展合力。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预算执行和国有资产管理、新时代“三农”工作、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事项,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更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特别是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监督中,重点聚焦创新人才政策落实、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涉企未结案司法案件全面清查等关键事项,听取部门汇报,深入座谈了解,邀请30余名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从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政务改革、聚齐要素支撑、提升司法质效等4个方面,拉出具体问题清单,提出12条针对性意见、建议,持续跟踪督办,有效发挥执法检查监督“利剑”作用,被省人大常委会评选为年度“出彩工作”。
完善制度机制,规范重大事项决定。适时对《许昌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修正,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机关、机构和人员等报告主体,规范完善了“应当提请事项、应当报告事项、应当征求意见事项”等主要内容,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做好任免工作,巩固良好政治生态。及时修正《许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全年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2人次。
紧贴“民心所系”
人大代表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推动代表工作的组织方式活起来、服务保障实起来、管理监督严起来,代表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代表作用充分发挥,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建制度常联系。制定出台联系代表工作安排意见,创新建立委室联系代表制度,五级人大代表全部编入代表小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走访联系44名企业层面的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听建议,解难题,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心无旁骛抓发展、全力以赴拼经济”。
搭平台促履职。依托102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以代表小组为基本活动单元,支持代表采取多种形式执行代表职务。召开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现场观摩暨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基层示范点阶段性工作评估,不断提升示范点建设成效。服务驻许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赴鹤壁市开展异地视察,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建议督办,参与营商环境测评、价格听证、政务监督等活动,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代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组织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
重培训提素质。编印履职读本、手册3000余本,帮助新任代表迅速进入角色。强化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组织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等分批次参加履职学习培训,实现代表初任培训全覆盖。
建机制强管理。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严格落实代表履职管理办法,统一印制代表履职表册,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建立代表退出机制,持续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推动代表管理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
紧抓“自身建设”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建设这一定位,驰而不息抓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能为的本领、共为的合力、善为的担当。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案促改。制定出台《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保证专门委员会与相应的工作委员会工作衔接配套、协调运转;修订完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关于规范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等16个文件,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更加规范严谨,运转更加科学高效。举办人大讲堂4期,开展读书分享会2期,创办《人大调查研究》内部刊物,注重培育良好学习风气,着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招录遴选9名年轻干部,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作活力持续增强;加大青年干部教育培养力度,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坚持务实重干,大兴勤奋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干事创业之风,推动形成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昂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许昌实践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