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宏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成、萧楠、刘林波、牛艳伟,秘书长尚根法出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淑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志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艺林,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实到4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宜。
会议指出,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全市中心任务,依法履职、高效尽责,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新的一年,要围绕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坚定立场,把牢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高度自觉。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科学谋划2024年工作,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以民为本,服务群众。综合运用好人大各项履职手段,推动相关民生工作落地见效。四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会议纪律,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会前,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召开,讨论研究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