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明为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张飞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昌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武胜伟为许昌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
李大幸为许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刘婷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秋霞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徐小燕、安战杰、董四化、王峰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京伟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免去
韩松太的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