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7月20日至21日,市人大环资委、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同志,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湿地因其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据统计,许昌市湿地面积8341.85hm²,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86%。目前,我市已建成长葛市双洎河国家湿地公园和襄城县北汝河国家湿地公园,禹州市颍河国家湿地公园和鄢陵县鹤鸣湖国家湿地公园正在试点建设中,襄城县颍河省级湿地公园和饮马河省级湿地公园均已完成总体规划,正在有序推动试点建设工作。
检查组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市湿地保护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先后前往襄城县北汝河国家湿地公园和长葛市双洎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了有关县(市)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认真了解湿地保护建设修复情况。
检查组指出,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保护湿地就是守护好生态文明底线。要以“一法一条例”为抓手,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工作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湿地规划建设和保护力度,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促进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