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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许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 规划(2023-2027年)和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6-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拓宽立法项目征集渠道,广泛凝聚社会立法共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编制许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年)和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范围:立法建议项目应当贯彻体现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追求,注重紧扣我市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小切口、有特色和可操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规定,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立法权限范围的事项。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是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可以是修改或者废止我市已出台的 地方性法规(详见附件1)。

三、征集要求:报送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填写立法建议项目申报表(附件2),内容包括:法规名称、建议人和联系电话、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重点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建议人为单位的,在“建议人”栏填写单位名称;建议人为公民个人的,在“建议人”栏填写本人姓名。有条件的建议人还可以提供法规草案初稿、论证报告和其他有关材料。如果报送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必须提交法规草案初稿。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联合提出。单位报送的,立法建议项目申报表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以公民个人名义报送的,可以只填写法规名称、建议人、联系电话和立法必要性。立法建议项目申报表可登录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下载。

四、报送方式: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

五、征集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开征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截止。

联系单位: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联系电话:0374—2966800(兼传真)

电子信箱:xcsrdfgw@126.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1188号

邮政编码:4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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