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就像一条纽带,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万千群众。许昌市建安区共有5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越来越多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直达立法机关,让法律回应群众最真实的想法、最热切的期盼、最关心的问题,架起百姓与立法机关之间的“连心桥”。截至目前,建安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收集群众涉及立法的意见建议100多条,让建安区地方立法工作厚植群众基础,打通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最后一公里”。
汇集民心民意,凝聚广泛共识,载着社情民意直达各级立法机关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不但是中国式“全过程民主”重要理念落实到基层的生动实践,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广泛性的真实表达。立法联系点制度的建立,搭建了基层群众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和立法机关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意见的经常性平台。建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键同志对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的发挥十分重视,多次到立法点调研视察并提出要求,“一定要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汇民智的“直通车”作用,激发基层立法联系点引导带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热情,真正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和载体,让民意民智成为激活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
建章立制:开启立法“直通车”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建安区人大常委会从立法联系点的职责、任务、组织保障等方面,对立法联系点提出指导性意见。具体工作中,区人大法制委积极加强与立法联系点的日常沟通联系指导,建立工作联系平台,结合立法调研经常性走访立法联系点,有计划地组织联系点的同志参加立法工作会议和立法业务培训。
立法联系点的职责是协助收集和反映立法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使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直达立法机关,搭建起从国家机关到人民群众的“彩虹桥”,开启立法“直通车”,保障人民有序参与立法全过程。为保证和规范立法联系点更好地履行职责,区人大常委会对基层联系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为编制拟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建议;二是对有关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基层群众座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三是配合市、区人大开展立法调研活动;四是对本市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五是及时反映本区域、本系统或者本行业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健全《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等,明确职责和要求、工作流程,用制度规范具体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为开展好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明确1 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征集意见建议、梳理分类,上报建档等工作。
建立联系网络,整合资源,力求多样性。地方立法事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诸多领域,调整的社会关系较为复杂,规范的对象内容较为庞杂。因此,在立法信息员的选择上尽量涵盖生产、生活、管理、执法和监督各个方面,尽量覆盖城市与农村,人大、政府、国家监察委和法检两院,企业与其他组织,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等不同社会主体和类型,广泛吸收有关人员参与联系点工作。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联系点信息员队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管理者、教师、医务人员、司法工作者、基层法庭人员、律师、群众代表、居民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居民代表、离退休干部等担任联系点信息员,总人数一般不少于80人,形成了层级联动、全面覆盖的工作网络。
探索前进:实行“一二三工作法”
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参与立法工作。坚持创新形式和方式,进一步敞开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大门,以更好地倾听广大居民和企业的意见,让“家长里短”成为立法部门的考量,让基层民主“可感知”。建安区探索并实行了基层立法联系点“一二三工作法”,即提前一周给信息员送上草案、并就关键点做好辅导;召开普通群众和专业人员参加的两种会议,形成综合性意见;坚持座谈征询、书面征询和个别访谈三种听取意见方式,扩大意见征询覆盖面。同时,结合“人大代表工作站”等线下平台,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紧密结合本辖区社情民意,体现地域特色,充分倾听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群众代表的建议和意见。鼓励各基层立法联系点根据实际,开创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方式方法,激发联络员、信息员和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参与立法活动的热情,引导更多群众全过程参与国家法治建设,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成向全社会展现人民民主的重要阵地。
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自身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优势,做好人大立法工作的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发挥法学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在法规的“深度”上做文章;五女店镇、张潘镇人大主席团,昌盛、长村张街道人大工委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原汁原味”上做文章。积极参与《许昌市巡游出租车管理条例》等意见征求工作,组织召开本区域本单位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参加许昌市人大立法工作相关会议。全面收集群众立法建议,提出了许多“接地气”的“真知灼见”,为立法工作贡献智慧。立法联系点提出和收集的许多意见建议被上级人大常委会吸收采纳。
主动作为:更好服务地方立法工作
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是“造盆景”、“摆花瓶”,是人大立法工作新时代新征程的必然要求,是实实在在的工作和责无旁贷的使命。
坚持“两个贴近”,让立法更切合许昌发展实际。“两个贴近”,一是贴近许昌改革发展实践对地方立法的需要;二是贴近基层和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的需求。这“两个贴近”,使我们所制定的法规既源于实践又推动实践,既来自基层又被基层所接受和使用,真正实现我们的立法从群众中来又回到群众中去。
加强“双向沟通”,充分发挥接地气、汇民智的“直通车”作用。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主动与上级立法机关对接沟通,始终围绕立法为民的宗旨,反映社会公众的立法建议意见,让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更加有序,成为立法机关与基层社会连接的桥梁。准确把握联系点的基层属性、立法属性、联通属性,与基层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更好收集、吸纳人民群众对立法切期盼,让基层群众走进来、把百姓的“实话实说”及时反映上去,让收集的公众立法建议意见直通立法机构,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
让立法联系点成为“法言法语”的转换器。在征询意见时,发挥专家顾问团队的理论优势,将原汁原味的“街谈巷议”提炼总结,使之“可用”;在立法后主动开展普法宣传,将艰深的法条用词转换为通俗易懂的话语,让群众真正深入参与到立法的每个环节中,使全社会都来了解、关心和参与立法工作,扎实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