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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召开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3-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3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精神文件建设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

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史根治在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创建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部署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印发了创建工作方案、创建工作专项小组名单和台账,将测评要求中的71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任务内容、责任委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会议指出,全国文明单位是文明单位创建的最高荣誉,也是衡量一个单位整体形象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就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尹俊营强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文办的整体协调推进下,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件事情,确保创建活动有计划、有制度、有步骤、有成效地组织实施。二要大力营造氛围。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激发机关全体同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三要注重统筹兼顾。要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合各项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努力形成文明创建与单位各项工作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四要强化督导考核。要认真对照工作台账,强化对任务内容、人员责任、时间要求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整体创建工作序时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