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应到48人,实到4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许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有关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对标对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制定出台《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是加强我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扛稳政治责任;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增强为民意识,依法履职尽责,真正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树牢纪律观念,放大人生格局,维护人大形象。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人大代表中的“关键少数”,要认真把握每一次学习和提升自我的机会,把政治自觉的规矩落实好,把依法履职的本领锤炼好,把自身形象的定位布局好,发挥“少数人”的关键作用,当好“多数人”的示范表率,真正做到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让社会认可,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注入更多、更好、更管用的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四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