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宏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俊营主持并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成、萧楠、刘林波、王宏伟、牛艳伟、尚根法,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汇报,印发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大常委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议名单》。
就抓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王志宏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创建重在过程。要牢固树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创建理念,突出重质量、重效果、重示范的导向作用,把创建过程中的每一项任务都谋划好、安排好、落实好,确保创成全国文明单位水到渠成。二是创建重在提升。要坚决克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思想,注重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成为提高素质、凝聚力量、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三是创建重在倒逼。要坚持问题导向,倒排时序、挂图作战,激励机关人大党员干部自我加压,补齐短板,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展现文明单位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四是创建重在合力。要切实增强主体意识,以创建指挥部为核心,坚决打破级别、职责和部门的藩篱,着力构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确保全员创建深入人心,成果共享志在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