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介绍了法制委员会的职能性质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情况;学习了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和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传达学习了第二十八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地方立法计划。
王宏伟要求,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立法工作,为许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要加强学习研讨,及时转变立法观念,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立法的形式、体例,善于从“小切口”入手,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要熟练掌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立法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强化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意识,使我市的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要发挥各自优势,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收集意见和建议,确保自身履行工作职责的高质量、高水平。要积极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活动,深入了解立法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对法规草案进行逐条审议,确保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