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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7-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7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国全、副市长卢希望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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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确定的一项重点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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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全指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检查对推动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巩固提升文明城创建成果、建设“宜居之城”等具有重要意义。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心城区、关键环节、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等。要着力提升工作水平,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法治意识,促进职能部门坚持依法管理,进一步改善提升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质量。


卢希望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行动起来,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全力做好服务保障。要全面排查问题,认真落实整改,首先要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还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提档升级,持续加强《条例》宣传,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持续破解工作难题,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