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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2-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2年12月15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定: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上旬在许昌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有9项:1.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许昌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许昌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表决《关于设立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8.表决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9.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