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执法检查动员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6-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6月7日下午,襄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执法检查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德强,县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振东、王荣德、冀超良,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副职参加会议。

会上,王荣德副主任宣读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赵丹副县长代表县政府就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胡德强主任最后作了动员讲话。

胡德强指出: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这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的重要要求,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检验《决定》在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增添一道防线。这是巩固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的必要环节,这是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和前瞻意识运用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要围绕中央决策和县委部署,精准把控防控重点,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巩固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二要把握任务重点,确保完成各项执法检查任务。执法检查组要围绕检查方案明确的四个方面重点,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要聚焦重点依法履职,严格落实检查《决定》中的各项规定。要找准问题跟踪问效,对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归纳,提出整改落实意见,通过持续跟踪问效让监督真正形成“闭环”。要有效发挥代表作用,依托乡镇人大联络站平台载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进一步拓展代表参与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三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强化法律意识,要把握《决定》具体要求,切实担负起法定监督职责。注重组织协调,以坚决的执行力和快速的落实力,构筑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火墙”。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尽快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守法、人人负责”的社会氛围。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一线意识,深入基层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努力提升执法检查工作质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