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时间的轨迹回望,细品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硕果,一个个创新之举诠释着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职的坚实足迹;一份份责任担当,印证着市人大常委会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的铿锵脚步;一桩桩民生实事,书写着市人大常委会不负人民重托、为民尽责的点点滴滴……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依法履职,高效尽责,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5次,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20个,作出审议意见和会议纪要14项,组织代表视察调研564人次,为许昌在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中走在前列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行并重 筑牢依法治理基础
梳理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脉络,不难发现,立法项目逐渐增多,立法内容也越来越紧扣时代脉搏、紧跟实践要求、紧贴群众期盼。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坚持立行并重,将制定法规与实施法规同步推进。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出台《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着力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的品位和形象。审议通过《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围绕文明行为促进、建筑垃圾管理、智慧阅读空间等项目开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
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作用,全力支持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关注“执行难”这一重大社会关切,重点监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办理信访案件576件次,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大局稳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3次,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4件,使宪法法律在我市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精准发力 探索监督支持路径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增强监督有效性,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目标。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展现人大作为。
坚持以“四个一百”专项行动为抓手,帮助企业化解困难问题,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坚持把郑许市域铁路建设纳入常委会固定议题,定期开展视察调研,听取专项汇报,助力项目建设序时推进。联系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次创业”,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设立驻区服务支持办公室,帮助理思路、补短板、寻路径,初步实现“一年见成效”的工作目标。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智能电力装备、新能源及网联汽车等6个重点新兴产业专班,大力推进我市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抓好政策惠农、产业富农、教育兴农,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高度关注经济运行,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审计等工作报告,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把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建设、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无废城市”创建、“15分钟生活圈”建设等纳入监督议题,持续抓好跟踪督办落实。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对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筑牢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紧扣主线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大局之所在,也是人大履职重心之所在。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致力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依法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市委重大决策快速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一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7项,其中,立足市委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决策部署,及时出台《关于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决议》,为推动许昌践行新发展理念、探索高质量路径凝聚了强大合力。依法作出《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聚焦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的决定》,切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固堡垒。
依法任免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良好的政治生态是凝心聚力、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必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严把干部任免关,不断巩固提升我市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政治站位,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任免程序,建立健全供职发言、宪法宣誓、任后监督等制度。
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6人次,全部满票当选,充分体现出了党委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圆满实现了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为许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心齐劲足的浓厚氛围。
回顾过去硕果累累,展望未来任重道远。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站在新起点、担当新使命,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牢记“答卷人”神圣职责,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