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当前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近年来,襄城县人大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人大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常抓不懈,组织人大代表先后6次深入县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以及人民群众当中,就《食品安全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调研。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毒豆芽”、“油条中非法添加”等问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在重点领域上下功夫,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开展联合执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14年以来,在人大监督执法检查中,仅县食药监局就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00多起,销毁问题食品2000余件,货值30多万元;移交司法机关16起,刑拘5人。同时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开展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确保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强化手段创新,不断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在餐饮单位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工程,通过《舌尖安全网》和手机客户端将消费者最关心、最不放心的厨房、仓库全面公开。目前已有135家餐饮单位实现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还率先在全市成立了桶装水协会、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对食品配送车辆实行二微码管理,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实现社会共治。
二、突出专项整治,食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先后组织开展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牛羊肉质量安全集中治理等专项整治活动。另外,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现状,陆续开展了“清源”、“扫雷”等专项治理行动,农村食品市场得到规范提升。对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全面落实聚餐备案管理制度,成功打造50家农村集体聚餐示范店,有效封堵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几年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000多家次,培训学校食堂及大中型社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000多人次,发放食品安全员证书360个;培训农村流动厨师350人次,发放农村流动厨师培训合格证117个,切实做到了监管全覆盖、无死角。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使政府主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等五大责任得到了很好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升,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
三、落实抽检责任,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适时开展食品日常监督抽检、风险评价性抽检和疑似案件抽检,并及时在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对抽检结果进行公告,消除群众疑虑,收到良好成效。2016年以来,共抽检食品350批次,合格率达99.4%;对食用农产品、餐具表面洁净度等进行快检2000批次。
四、加强部门联动,对食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要求职能部门对食品违法行为坚持出重手、下重拳、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震慑。先后组织政府法制办、公安局、检察院、食药监等部门召开了3次联席会,制定了《襄城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试行)》,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日常检查力度和频次,扩大监督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案源。几年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办理食品违法案件6起,刑拘6人,对食品违法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五、提升工作标杆,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去年9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后,县人大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538”推进计划的监督指导,积极推进县质监、食药监、农业等部门进行食品检验资源整合,成立襄城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山头店乔柿圆村谋划建设豆腐产业园,统一建设、统一经营模式、统一污水处理,探索我县特色农产品产业升级途径。同时,提前介入“76511”城建项目,积极参对群发农产品物流中心、两个小吃城、三个农贸市场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六、狠抓宣传引导,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在实践中,我们逐步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握紧“刀把子”、保障“钱袋子”、用好“笔杆子”。也就是说,要用好法律武器、提供财政保障、做好宣传引导。这其中,宣传引导最为重要,宣传引导好了,大家都守法经营了,群众的食品消费环境就安全了。为此,我们要求相关部门把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贯穿于日常监管的全过程。据不完全统计,仅2016年以来,各单位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331”主题宣传活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宣传40多场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0000余份,制作墙体宣传标语550条,建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540个。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唤起了群众共同关心关注食品药品的安全意识,汇聚了群众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正能量,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老百姓吃得放心才能舒心。食品安全问题事关大局,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下一步,县人大将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对违法生产经营、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动员全社会力量依法严守“舌尖上的安全”, 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