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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机关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动员会召开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8-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8月8日,市人大机关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动员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克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栋、周为民、李荣华、蔡全法、艾祥涛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办公厅的有关通知和市委的有关通知,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工作方案》,领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石克生在讲话中回顾了党内问责制度的历史沿革。《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使党的问责制度从分散走向集中,突出了党规特色,对行政问责事项不作规定,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也不作重复规定,使党的问责更加权威,实现了问责制度与党政纪处分、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效衔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基础性党内法规,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作为党内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问责情形、问责程序规定得比较原则,执行中要联系问责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和夯实被问责的主体和具体情形,用好问责结果,发挥问责的倒逼作用。
就如何开展好本次专题教育,石克生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全面抓好落实。二是突出重点。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正反两方面典型和违法违纪案件的剖析,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三是把握节点。要端正态度,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全面统筹兼顾,决不能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四是强化领导。市人大机关县级以上干部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要按照方案要求,分别对照自己需要完成的内容,为其他同志做出表率,立好标杆,认认真真地抓好落实;县级以下党员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对照方案要求,把自己摆进去,做到标准不降,内容不减,认真把本次专题教育开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