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工作 >调查研究

关于我市公共交通服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1-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我市公共交通服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

  

  

(2015年1月16日)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15年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川带领城建环保工委对我市的公共交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汽车东站运营情况、新兴公交停保场、新式公交站亭,港湾式停靠站等公交基础设施和我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的有关资料。此外,城建环保工委还召开了由公交公司代表、出租车公司代表、市交通运输局公交处有关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城建环保工委的同志分别乘坐了2路、11路、31路、8路、16路、102路、103路等公交线路和出租车,对服务质量、车厢卫生、文明用语使用和文明标语张贴等情况进行了暗访,听取了部分公交司机、乘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公共交通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把公交优先作为民生民意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强力推进。特别是2014年全省开展“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抢抓机遇,克难攻坚,加快步伐,完善提升,动员全市上下,同心协力做公交,凝心聚力抓创建,形成了“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公交服务体系,实现了我市公交事业的较大发展。截止目前,市区共开通37条公交线路,线网长度达到207公里,线网比率为51.1%,密度为2.4公里/平方公里,5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81.4%。中心城区共有公交车918辆(956.3标台),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11.4标台,空调车比例为54.5%,绿色公交车辆比例为40.1%。中心城区共有18个公交场站,总面积13.28万平方米,公共汽电车进场率为72.2%;主次干道共有207个公交停靠站,其中104个为港湾式停靠站,港湾站的设置比率为50.2%;建有6处公交加气站;已开设2条公交专用道。全方式出行公交分担率为7.54%,公交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为36.34%,日均客运量14.3万人次,正点率达到91.8%。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比率达到22.2%。

  

(一)公交公司化改制顺利完成。2012年,针对市区公交车私人挂靠承包、行业发展不规范等问题,市人民政府回应群众期盼,对我市的公交资源进行了整合,投资1.2亿元与瑞贝卡集团合作实施了公交公司化改造,注册成立新的公交公司,负责全市公交的运营,将原来挂靠的474辆公交车全部收回,统一管理,统一品牌,形成了“企业自主运营,政府参股不分红,拥有一票否决权”的运营模式,保证公交的公益属性,得到了国家交通运输部的肯定。

  

(二)公交体系日益完善。全市公共交通网络结构不断优化、公交覆盖面不断扩大、公交服务范围不断延伸、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得到了较好满足。一是编制了交通规划。市交通运输局专门聘请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许昌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聘请合肥工业大学编制了《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与线网调整规划》,明确了许昌公共交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二是优化了公交线路。合理配置公交线路和站点,减少线路重复,增加高峰期发车密度,缩短乘客候车出行时间。开通专线定制服务,开行了学生专线、工业专线、旅游专线、居民生活专线、社区专线等10条定制公交线路。

  

(三)公交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首先是改善乘车条件。更新了公交车200辆、出租车1396辆,使用了双层公交、空调公交,让群众出行更快捷、更舒适。城市公共自行车快速发展,投放“小绿”自行车3200辆,实现了与公交站点的无缝衔接,最后一公里问题初步解决。其次是落实公交惠民政策。严格落实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特殊人群乘车优惠政策,扩大免费乘坐公交车人员范围,从2014年10月2日(重阳节)起,实行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现已办理敬老卡2.3万张。第三是优化延长运营时间。结合高铁运营,开行公交夜班线路,运营时间与高铁保持一致,实现与高铁客运无缝衔接,夜班车延长运营时间5个小时。结合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早上提前30分钟发车,中午实行错峰就餐,晚上延时30分钟收车,解决学生乘车问题。四是开通掌上公交,乘客通过“手机公交”软件,实现了随时随地查询公交线路、最近站点以及换乘等实时公交运营信息,使市民乘坐公交更加便捷。

  

(四)公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是投资3.1亿元,建成零距离换乘中心汽车客运总站,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2014年9月30日正式启用,在全省同类型城市中是功能最全、设施最好的汽车站。目前,已开通线路68条。二是对市区648个公交站亭站牌进行更新。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公交站亭站牌建设运营主体,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三是投资4500万元,完成了新兴路公交停保场建设,2014年10月份投入使用,实现了公交智能调度、结算、稽查、培训教育、维修保养、司机就餐等服务。四是建立智能调度系统。投资1700万元,建立了智能调度系统,提高了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实现了车辆的动态运行轨迹全过程监控及历史资料查询。智能调度系统运营以来,运营准点率提高了8%,达到92%,驾驶员违章率下降了85%,车辆运营故障突发率下降了8%,安全性能得到较大提升。五是与数字城管联网。对全市的公交站亭进行编号,实现“路名-编号-所属公司”的清晰化管理模式,全部纳入数字城管服务监督平台,并依托96520服务热线24小时接收数字城管派件,对公交站亭、站牌实施精细化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公共交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是线路有待进一步优化。我市的公交覆盖面仍不够广,公交出行分担率偏低,离“国家公交都市”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公交停保场、停靠站、候车亭等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发展需要,首末(枢纽)站调度用房缺失。

  

三是公交路权保障不到位。机动车违规占用港湾式停车站现象多有发生,道路优先通行权和信号灯优先通行权等公交优先权未得到充分体现。

  

四是非法营运现象突出。市区非法营运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数量众多,火车站、高铁站黑车较多,扰乱了正常的营运秩序,严重影响我市的对外形象。

  

三、几点建议

  

城市公共交通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的具体动力,直接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对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都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工作,积极支持我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提升我市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公交意识。城市公共交通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市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发展公共交通事业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对公共交通工作的认识。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增强其公交为民的意识;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的宣传,增强其支持公交发展的意识;要加强对公交企业的宣传,增强其公交便民的意识;要加强对广大市民的宣传,增强其选择公交出行的意识。

  

二是要进一步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交保障能力。要做好《许昌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快换乘枢纽、调度中心、停保场、首末(枢纽)站调度用房、停靠站、候车亭、出租汽车综合服务中心等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将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服务设施纳入旧城改造计划,并作为新(城)区、大型集中居住区、大型商业网点、高校园区以及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必备的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同步实施。进一步扩大公交覆盖面,科学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增加公交班次密度,逐步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为群众出行提供方便。要严格落实公交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公共交通建设用地,加强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土地监管,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三是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公交是城市的窗口,要强化对司乘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强从业人员业务、文明服务等各方面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加强安全宣传,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应急协调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司乘人员预防和处置险情的能力,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四是要依法保障公交路权,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公交专用道,双向四车道以上主干道要根据情况设置公交优先道,保证公交车辆高峰时段优先通行,并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允许公共交通车辆不受禁左转向和单行道的限制。要加强对公交专用道的监控和管理,对占用城市公共交通专用、优先车道和公交港湾停靠站,影响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行秩序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城市公共交通优先通行权。要严肃查处非法营运的出租车、三轮车等,保证合法公共交通运营权,营造良好的公交运营秩序,提升城市形象,为市民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