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科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我委于3月上旬研究制定了开展全市科技工作情况调研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调研内容、工作安排,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在各县(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开展调研的基础上,3月下旬,我们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同市科技局,就我市科技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先后听取了市科技局和6个县(市、区)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意见建议,深入到市直和长葛市、许昌县、襄城县等地,实地察看了森源电气、青山金汇、黄河集团、远东传动、首山焦化、许继集团、西继电梯等十几家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了解了我市科技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科技工作的总体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科技行政部门,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全市科技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提高,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科技工作良性快速发展的环境不断优化。近几年来,全市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为深入推动科技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促进了科技工作的全面发展。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政府均成立了科教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全市上下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科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力地保障了科技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二是政策引领扎实有效。市政府先后出台了《许昌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许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一系列政策性措施,规范了科技管理工作,营造了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政策环境。三是引导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不断增强。近年来,市政府设立了1000万元的工业结构调整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和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开发以及争取上级科研项目的配套资金。每年拿出100多万元,用于奖励科技发明人员和申请专利资金资助。据初步统计,2012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已达到2.1亿元。我市连续10年(5次)被授予“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荣誉称号,2012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6%。
(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近几年来,市政府不断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的转变,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增长迅速。据资料显示,2009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为15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66亿元;民营科技企业为800余家,年技工贸收入439亿元。截止到201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已达到30家,居全省第6位,创新型企业和试点企业达到72家(国家级3家、省级16家、市级53家),总数居全省前列。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280亿元,民营科技企业超过900家,年技工贸收入近500亿元,黄河集团公司等5家企业跻身全省民营科技企业50强。在全省已认定的20个省级民营科技园区中,仅我市就占了6个。二是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日益凸显。为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市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的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把企业推向自主创新的主战场。目前,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达148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6个、市级111个(2010年以来全市新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就达82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1个、市级60个)。企业研发投入的力度不断增大,像许继集团、黄河集团等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已经达到了6%以上。三是产学研结合更加紧密。据不完全统计,全市85%左右的规模以上企业与国内外300多个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公司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每年引进、转化新技术、新成果数百项。如豪丰机械公司在去年2月份组建院士工作站后,有9项科研成果被选定为转化项目,在一年时间内这些转化项目就已有11种产品通过中试,其中4项成果已通过省级鉴定,已申报专利20项。
(三)科技进步与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近几年来,市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一是科技项目带动引领作用明显。2010年以来,全市组织实施了693个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其中省级以上项目301个,争取上级资金9483万元。通过实施科技项目特别是“特高压直流电输电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高速铁路供电系统成套设备关键技术研究”、“河南省风电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重大科技专项,解决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推动了主导特色产业的改造升级,引领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三年来,相继有213项科技成果获得市以上科技进步奖,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省科技进步23项,实现了历史性重大突破。据统计,这些科技项目产生直接经济效益230多亿元。二是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作为衡量一个地方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0年,我市被授予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市政府以此为契机,不断强化对试点城市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许昌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许昌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并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考评工作体系,极大地推动了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全市已有500多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全市已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5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区域6个、优势企业8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优势培育企业20家。2012年我市专利申请量达到了3549件,专利授权量达到了1934件,均居全省第3位。知识产权的运用水平不断提升,如黄河集团公司2010年开始投产的86个专利转化项目,累计创造产值48亿元、利税5亿元。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效。我市坚持把人才作为推动自主创新的第一资源,着力抓好“培养、吸引、使用”三个关键环节,多种渠道培养人才,千方百计引进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几年来,全市共培养出各类技术创新带头人200多名,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500多名。许继集团公司高级工程师姚致清成功入选“中原学者”,并获得2012年度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全省2名),从而使我市成为拥有“中原学者”的少数几个省辖市之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科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少数领导干部科技意识淡薄,对科技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摆不上应有位置。抓经济发展仍着眼于铺摊子、扩规模,没有形成依靠自主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意识和行动。二是部分县级政府科技部门职能有所弱化,作用发挥受限。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中设有独立的科技局、为政府组成部门的是长葛市、许昌县和魏都区;能独立开展工作的是禹州市。全市现有3个“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区)”,分别是长葛市、许昌县和魏都区,都是科技行政部门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地方。由于科技部门的设置发生调整变化,使部分县市的科技工作受到了不利影响。如科技部、省科技厅在实施一些科技计划项目时,明确规定“机构名称、单位性质改变或机构撤并”的地方一律不允许申报,致使一些计划项目难以落户到这些地方,造成了工作上的不便,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三是不少企业仍单纯追求数量和速度,缺乏依靠自主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动力。社会也尚未形成浓厚的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意识和氛围,对创新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
(二)科技投入不足。一是财政科技投入未达到政策要求。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许昌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财政科技投入达到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3%。2010-2012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分别为1.22%、1.07%、1.18%,均未达到1.3%的要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1年为1.33%)。据了解,市级科技三项经费与周边兄弟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市六个县(市、区)中,大部分县级政府科技投入仍然偏低。二是企业投入总体较低。我市企业中对科技投入的差别较大,虽然部分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对科研的投入相对较高,但全市大中型企业总体投入也仅占销售收入的3%左右,明显低于5%的国际通行标准。
(三)科技创新的能力还不能满足发展要求。一是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全市工业企业中,相当一部份企业是低水平粗放型中小企业,自主研发与创新能力不强,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储备不足,大多数企业还没有突破“零”专利。二是高新技术产业的规模还不够大。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与郑州、洛阳、新乡等省辖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大多数企业没有高附加值的产品,产品缺乏竞争力,科技创新能力总体偏低。三是科技人才的支撑作用仍然较弱。据粗略统计,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仅占全市总人口的2.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紧缺,能够支撑我市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大项目建设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严重不足,高水平研发团队和领军人才匮乏,能够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关键问题的高新技术和自主创新成果较少,不能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利于培养、吸引、留住人才,支持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尚需进一步改善。
(四)知识产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够健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标准明确要求,县级政府均应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而我市目前仅魏都区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同时,市级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规格低、人员少,已经制约和影响了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专利质量需要提升。近年来,我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有了大幅提高,但在现有的专利中,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所占比重偏大,发明专利偏少,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每万人仅有0.64件,与郑州市每万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78件、洛阳市1.29件相比,差距较大。特别是专利的转化实施率不足70%,知识产权经济还没有形成规模。
三、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科技行政部门,要把对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科技创新重要性的认识,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履行推动科技创新的政治责任。要强化领导,加强全市科技管理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措施,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加快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步伐,真正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到依靠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要通过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加强科学技术普及,积极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营造有利于科技工作快速良性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依法加大投入,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科技投入的规定,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都要切实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 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在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的同时,要加快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成为自主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投入的主体。鼓励金融机构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使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明显提高。
(三)持续提升企业创新主体的地位,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各级政府要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落实完善各项配套措施, 认真实行关于扶持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充分发挥创新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创造有利条件,积极鼓励国内外科研单位与我市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关系,使之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要把实施科技项目特别是重大科技专项作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围绕我市的三大主导、四大特色和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大主导产业即装备制造、食品加工、能源电力,四大特色产业即电力电子、烟草、发制品、人造金刚石,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即智能电网、新能源、新材料、电动汽车、生物医药)的发展提升,集中有限科技资源,针对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攻关,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不断提高全市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各级政府要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强市、县两级政府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在保持知识产权事业良好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专利结构,提升专利质量,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技术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取得较大突破。要结合我市的产业特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模式,不断提高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规模,培育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要通过深入贯彻实施《许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不断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战略格局。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增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抓好“培养、引进、用好”三个环节,依托我市的重点企业、院校、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建设,发现和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一批自主创新团队和一支创新型科技人才骨干队伍。要加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在内的人才载体建设,加大引进人才、引进智力工作力度,用政策、事业、待遇和环境吸引优秀人才来我市创业发展,加快引进高层次自主创新人才。要充分发挥人才在自主创新中的关键作用,建设一支数量众多、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建立激励科技人才创新、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供重要智力支撑。
二○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