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带领下,我委于9月5日至9月14日会同市文化局,就我市近几年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先后听取了市文化局、市文产办和6个县(市、区)政府的汇报,召开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到市直和部分县(市、区),实地察看了我市部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乡镇文化站和文化产业经营单位。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文化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工作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工作方针,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加快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近几年来,市政府坚持把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条件。一是推进文化建设的环境日益优化。我市成立了由张国晖市长担任组长的文化强市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在全市实施“1238文化振兴计划”的通知》、《许昌市关于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措施。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门听取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近几年来,市政府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相继建成了许都大剧院、市博物馆、市图书馆、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禹州钧官窑址博物馆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改变了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先后争取国家、省建设资金6000多万元,建成了7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310个农家书屋、2223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站点,受惠群众达到300余万人。目前,全市共有文化馆(群艺馆)7个,公共图书馆7个,博物馆(纪念馆)3个,禹州市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和许昌塔文化博物馆筹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三是群众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多彩。我市连年组织的企业文化节、校园文化艺术节、“舞台艺术送农民”、“百城万场”广场文化活动、“欢乐中原•和谐许昌”等全市性群众文化活动和持续实施的“三千计划”,均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2011年以来,相继举办了新年音乐会,许昌市第一届、第二届民间文化艺术节,新年演唱会、市春节文艺晚会、新年戏曲名家演唱会等大型文化活动20余项,为全市人民送去了丰厚的节日文化大餐。我市先后荣获省庆祝建党90周年合唱比赛一等奖,2009、2010、2011连续三年荣获全省群众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奖。
(二)文艺创作生机勃勃,精品佳作不断涌现。近几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重视艺术生产,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调动专业艺术人员和艺术团体的创作积极性,大力实施精品战略,创作出了一大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艺术精品。先后创作、排演、制作戏剧、小品、电视、电影作品百余部,其中,《乡村趣事》获第七届CCTV小品大赛三等奖,《局长家事》荣获全国群星奖,《时尚生活》、《草原圣地》荣获第四届中国戏剧奖•小戏小品奖大赛金奖,电视连续剧《山里汉子》、戏剧《七品青莲》、广播剧《今生我们共用一双手》获得河南省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戏曲电视连续剧《山里的汉子》荣获第28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现代豫剧《花乡曲》在第十二届河南省戏剧大赛中荣获文华剧目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和6个演员单项奖……据不完全统计,近四年来,我市共获省级以上文艺奖项120多项。
(三)加强保护利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深入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利用“中国文化遗产日”等重要文物节庆日,先后组织开展了《许昌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展》、《许昌市基本建设文物保护成果展》、许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等集中宣传和巡展活动,展出宣传版面300多块,发放宣传册8000多份;拍摄了《历史的力量》大型文物宣传片,展示了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成果,使文化遗产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二是文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我市是文化资源大市,现有许昌、禹州2座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1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3座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327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9处,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82处。馆藏文物5万余件,其中珍贵文物4500余件。近几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共筹措资金 500多万,完成了许昌关帝庙、春秋楼、长葛泰山庙大殿、襄县乾明寺照壁等20处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和全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树立工作;累计完成文物勘探面积548万平方米,发掘面积1.5万平方米,出土文物1300余件(套),连续22年实现“馆藏文物安全年”。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绩显著。目前,全市已有《钧瓷烧制技艺》、《禹州药会》和《越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3项、省级非遗项目22项、市级非遗项目26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名、省级非遗传承人21名、市级非遗传承人13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个、“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个;“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1个、“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1个。先后为越调、钧瓷烧制技艺、中药炮制技艺等项目争取传承保护资金253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启动以来,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对全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传承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强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富有成效。近几年来,我市对文化产业发展高度重视,在全市持续强力实施“1238文化振兴计划”,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一是“五个一”工作富有成效。我市创新性地开展了文化产业发展“五个一工作”,完成了我市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形成了70多万字的《许昌市文化资源普查成果资料汇编》,建立了文化产业客商信息数据库;制定了《许昌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草案)。先后有24个文化产业项目获得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扶持,争取无偿扶持资金2220万元。已有10家文化企业、10个文化产业项目进入省重点文化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成为省重点支持和扶持对象。二是特色文化产业蓬勃发展。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三国曹魏文化开发力度,连续6年举办三国文化周,形成三国曹魏文化一日游精品线路和20多个文化景区、景点,为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钧瓷作为我市文化产业的主打品牌,在众多国事和文化交流活动中,被选作国礼赠送给各国政要,成为许昌走出国门、迈向世界的响亮品牌。目前,禹州钧瓷生产厂家已达160多个,实现年销售收入逾7亿元。被誉为“花都”的鄢陵,花木种植面积已达60万亩,年产值逾36亿元。由于鄢陵花木产业的辐射带动,目前我市花木种植面积已达95万亩,成为特色种植业的支柱。三是“项目年”活动有声有色。通过开展文化产业“项目年”活动,建立了文化产业项目库,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全市文化产业项目网络,实现了文化产业项目动态跟踪和常态化管理。积极培育钧瓷产业、生态文化产业、发制品产业和传媒创意四大文化产业集群,大力构建顺店刺绣文化产业,尚集书画文化产业,葛天氏、钟繇文化产业,襄城乾明寺、五岳庙、紫云书院民俗文化产业,长葛体育用品文化产业、张桥影视技术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等七大文化产业板块。四是演艺、影视等新兴文化产业正在兴起。先后举办了新年音乐会,河南省第五届、第六届红梅奖颁奖晚会,许昌市春节电视文艺晚会、中美男篮对抗赛、中冰国际男篮对抗赛、新年演唱会、三国文化周大型主题晚会等40多场重大活动。先后制作出戏曲电视连续剧《山里的汉子》,电影《钧瓷蛤蟆砚》、《钟繇》、《画圣》、《父亲》,戏曲电影《拉荆笆》等十几部影视作品。目前,正在筹备40集电视剧《窑变》、30集电视剧《神垕镇》等作品。五是传媒创意产业日益壮大。2011年,许昌日报社综合经营收入达1.11亿元,许昌电视台综合经营收入达3360万元,许昌电台综合经营收入达610万元。今年启动了传媒产业“212计划”,即:到2016年底,许昌日报社、许昌电视台、许昌电台综合经营收入要分别突破2亿元、1亿元和2000万元,为传媒产业进一步繁荣发展奠定基础。六是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发展迅速。去年,我市强力推进许昌广电大厦、许昌报业大厦、三国文化产业园等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全市30个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完成投资30多亿元。
据统计,2010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57.79亿元,增长16.07%,从业人员达到5万多人。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4%,高出全省1.65个百分点。从全省各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横向对比情况看,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全省排名第二,增速全省排名第四,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全省处于比较领先的水平。由于成绩突出,许昌作为全省三个文化产业发展先进市之一,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较为滞后,发展不均衡。一是县级文化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总体水平较低。全市6个县级图书馆中尚有2个达不到国家标准化图书馆的要求,全市总体藏书量较低。6个县级文化馆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只有许昌县、鄢陵县和魏都区,禹州市、长葛市虽然经济实力位居全省县级市前列,但目前仍没有建成文化馆,襄城县也是有馆无舍,都无法开展正常的阵地文化活动。二是部分乡镇文化设施发挥作用难。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等文化基础设施作用得不到正常发挥,不能经常性的开展文化活动,没有很好起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作用。三是农村文化建设还很薄弱。受乡镇、村级财力所限,农村文化大院的活动开展缺乏应有的资金支持;同时,由于多数村级文化协管员文化素质偏低,业务技能和组织能力不高,致使部分文化大院不能正常开展文化活动,对基层文化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二)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薄弱。一是县级“两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全市6个县级文化馆在职人员139人,大专以上学历51人,占36.7%,初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37人,占26.6%。6个县级图书馆在职人员95人,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11人,仅占11.6%。大部分县级图书馆至今尚无图书馆学专业毕业生。二是乡镇文化站专业人才匮乏。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非文化专业人员,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文化专干“不专”的现象较为普遍。三是文化产业人才严重缺乏。文化创意人才和文化经营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最核心要素,他们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文化产业发展的规模和质量。目前,我市的文化创意人才和经营人才都严重不足,尤其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领军人物极为短缺。
(三)文化投入不足,文化建设的服务保障有待加强。一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得不到有效的经费保障。在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文件中都明确要求“对于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文化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保证各级公共图书馆有一定数量的购书经费”。各县文化馆(群艺馆)受经费所限,仅能保证人员经费,影响到了经常性文化活动的开展。全市6个县级图书馆均没有固定的购书经费,新书更新缓慢,不能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二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尚未落实到位。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要求,省辖市政府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我市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至今未落实。
(四)文化产业结构不合理,整体实力不强。一是核心层偏低。以2010年为例,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分别实现增加值为2.85亿元、2.83亿元、52.11亿元,其所占比例为4.93∶4.9∶90.17。在相关层中发制品加工制造行业占据主导地位,2010年,发制品行业实现增加值50.5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高达87.39%,吸纳从业人员30892人,占全部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59.99%。从中可以看出,我市文化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文化产业主要依靠“相关层”支撑,核心层和相关层所占比重较低,核心层没有起到对文化产业的核心作用。二是文化产业竞争力不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总量偏小,重点园区和成规模的产业集群建设不够,高质量、高水平的文化产业项目较少,文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影视剧创作生产等内容产业刚刚起步,在全省叫得响、在全国传得开的文艺精品还不多,尤其是影视、动漫、网游创作生产能力不足。
三、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伟大成果,也是国家和区域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许昌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增加就业的一个着力点。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文化,深刻认识文化,不断提升文化自觉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上来,真正担当起发展文化的历史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围绕文化强市建设的战略目标,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全面协调发展。要尽快建立文化建设年度目标责任制,把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等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推动许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投入,不断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公共财政每年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要尽快落实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大力推进各项文化惠民工程。要创新文化投资机制,拓宽文化投资渠道,努力培养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切实解决文化融资的难题。要积极鼓励社会捐助,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建设,支持各种民办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机构发展,形成全社会办文化的良好格局。要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尽快解决部分县级文化馆有馆无舍的状况,把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为开展文化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不断加大向农村倾斜的力度,把文化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结合起来,逐步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差距,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文化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文化人才是第一文化资源的思想,要建立科学、开放、规范的人才吸引、培养、交流、使用机制,落实人才待遇,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大力加强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和文化企业家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在全省、全国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和文化经营人才,形成既懂文化产业规律、又善于市场经营的复合型人才群体。充分发挥文化和文化产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要大力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配好配齐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加快村级文化协管员队伍建设,积极培养、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四)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市政府要尽快出台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要把做大做强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文艺演出、文化旅游等传统文化产业和骨干文化企业,作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诸如三国文化产业园等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等产业的融合发展,着力推动文化产业核心层和外围层的发展。要重点培育扶持钧瓷、发制品、生态文化和报业传媒等具有许昌特色的产业集群,建设特色鲜明、辐射力强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集聚区。要把文化领域的科技研发纳入我市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高许昌市文化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要加大对现有文化企业中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努力形成一批主导产业,培育一批知名品牌,逐步实现文化产业的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不断提升许昌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