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湖北省宜昌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预防和查处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余跃进表示,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首次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
余跃进说,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规范了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如票决不能获得通过,报吿机关必须重新准备,在下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报告,再次表决仍不能通过的,市人大常委会将启动质询等其它程序。凡半数以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满意的,视为该报告未通过。
据了解,相对于过去只听取和审议报告,现在既要听取和审议报告,还要对报告表决“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票决与不票决,监督效果完全不同;同时,“一府两院”也从表决结果中更为直接地得到了对其工作的真实评价,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工作创新。